
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,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》修正,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,并于当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(第67号)公布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国防:就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,制止武装颠覆,恐怖分子等,保卫国家的主权、统一,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,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、经济、科技、外交、教育、文化等方面的活动。
国防的类型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第六条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,独立自主、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,实行积极防御,坚持全民国防。